新聞網訊(記者 吳俊)近日,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在《關於確認武漢市政協辦公廳等單位為2013-2014年度省級文明單位的通知》中,確認2343個單位為省級文明單位,我校名列其中,連續第5次獲評“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一直以來,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構築精神高地。在固本培元抓文明創建過程中,學校根據師生人數多、高級知識分子多、學科多、校區多、文化底藴厚等基本情況,把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與文明創建的現實目標緊密結合,把大處着眼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小處着手的文明細胞建設緊密結合,把以提高辦學質量為中心的內涵發展與以立足荊州引領風尚的社會服務緊密結合,形成了一系列體現長大精神和辦學傳統的特色和亮點,以點帶面,落細落小落實,整體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格局日趨完善。
據瞭解,此次文明單位申報工作與以往相比有明顯的變化。一是文明單位只分市級、省級、全國三個級別。二是申報形式採取網報(基礎分80分)和現場考查(20分)兩者結合。2014年省文明委開通了“湖北省級文明單位創建動態管理系統”,明確要求基礎分80分的8個大項、45個小項、112個得分點,全部在此係統中上傳材料、審核和評分。三是2015年4月18日,湖北省委省政府發文規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非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被授予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的,在獲獎屆期內可每年發放一次文明單位創建獎。在職人員按上年度本人一個月總額髮放(月工資總額為上年度工資總額÷12);離退休人員按上年度本人一個月離退休費總額髮放。四是湖北省文明單位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由省委、省政府命名錶彰並頒發榮譽牌匾和證書,授予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五是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創建文明單位的成效,作為考核單位領導班子、幹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精神文明創建“貴在堅持、重在積累”,必須常抓不懈、積小為大,為爭創全國文明單位而努力奮鬥。
(編輯 陸峯)